本报北京7月4日电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局获悉,在当前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、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行动中,国家工商局宣布,将加大监管力度,严禁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服务、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。
有关医疗机构、药品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人物专访、专题报道等文章中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、生产经营企业的详细地址、电话、联系办法等广告宣传的内容;在发表有关文章的同时,不得在同一媒体同一时间或版面发布有关该商品、服务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广告。
这次集中整治的内容还有:进一步实行医疗广告发布内容格式化,对未实行医疗广告格式化的媒体,自7月15日起暂停发布医疗广告;严格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内容,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,不得使用医疗机构、医生、专家、患者的名义和形象;暂停通过各种媒体或者形式发布性病医疗广告。